台電今天的最消息,響應政府推動節能減碳政策,即日起至獎勵期間截止日(民國99年12月31日),凡使用電子帳單於累計六次,即可扣抵下月電費100元(一用電戶也僅能享有一次優惠啦)快去台電申請唷!!

其完整公告請見下方:
時間 98/04/09
主題 「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子帳單用戶減收電費獎勵措施」

內容
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子帳單用戶減收電費獎勵措施
一、實施目的為響應政府推動節能減碳環保政策,進一步鼓勵用戶使用電子帳單,以替代紙張電
費單據,除可為資源保育盡一份心力外,並可進一步提升公司形象,特訂定本獎勵措施。
二、獎勵期間:自奉准實施日起至99年12月31日止。
三、獎勵對象及方式
(一)自96年7月開辦起至獎勵期間截止已完成註冊使用電子帳單並選擇停
止印寄紙張電費單據之用戶,台電公司將於該用戶累計停止印寄紙張電費單據次數達६
次 時,給予一次減收電費100元之優惠,並於下期電費帳單中抵扣該項金額。
(二)獎勵期間結束後,對於已累計停止印寄紙張電費單據達3次以上未滿6次之用戶,台電公
司仍將持續累計該用戶停止印寄電費單據次數達6次時,亦給予一次減收電費100元之
優惠, 並於下期電費帳單中抵扣該項金額。
(三)上述第(二)項延長採計停止印寄紙張電費單據次數之期間以6個月為限,期滿(100年
6月30日)累計次數仍未達6次之用戶,台電公司不另給予一次減收電費100元之優惠,
亦不按累計次數比例給予減收電費。
(四)每一用戶僅得享有上述一次減收電費之優惠,同一用電場所如於獎勵期間辦理過户者,
原已累計次數繼續有效;不同用電場所已累計之次數,不得互為移轉合併計算。
四、本獎勵措施自公布日起施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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